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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走后,农村土地还种。还能享受粮补吗?
加入WTO以来,我们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种田积极性,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的农业政策,以促进国内农业的稳定发展。特别是2004年以后,在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实施了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种植粮食的农民可以根据种植数量领取粮食补贴,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种粮补贴包括小麦、玉米、油菜、棉花、水稻等品种,国家统一确定补贴标准,按照农民实际种植面积,直接对种粮的农户给予补贴。
那么,农民将户口迁入城市,但农村的土地还保留,并且继续种植,还可以享受种粮补贴吗?答案是肯定的,粮食补贴是按照粮食种植面积发放的一种补贴,基本政策是谁种植谁领补贴。现在国家对农民进城的基本政策是,不允许以收回农村承包田作为农民进城的条件,也就是说,农民户口迁入城镇,在承包期内,村集体不可以收回进城农民的承包田,进城农民可以继承种植其原来已经承包的土地,当然没有种植能力也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其他人种植。
根据这个政策,农民进城后,如果自己继承种植当初承包的土地,当然可以根据实际种植情况和国家的补贴标准,继续领取种粮补贴,具体由村集体统一统计上报。但如果将土地撂荒,没有实际种植粮食,就不应该再领取种粮补贴了。因为粮食补贴是根据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来进行发放的,不是根据耕地数量发放的。
当然,进城农民有很大一部分会将承包的土地流转给其他人耕种。这种情况,基本原则是由实际耕种土地的人领取种粮补贴,原土地承包者只收取自己的土地流转费。但是,这个不是统一规定的,具体要看流转双方的合同规定。如果合同规定了土地流入方必须种植享受国家粮补的粮食,也可以规定粮补具体如何领取,完全按照合同办事。但是,有许多土地流入方,流转土地后可能发展养殖业或者其他经济作物,这种情况下就不再享受粮食补贴,对于土地流出方也就不必考虑补贴的事情,直接规定好流转费用即可。
总之,国家的粮食补贴,是针对加入WTO以来粮食价格国际化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的实际情况,对种植粮食进行的一种针对性补贴,目的就是维护我国的粮食安全。所以,这种补贴是针对粮食种植者的。进城农民如果继续种植粮食,当然可以享受粮食补贴,如果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就不会享受粮食补贴了。
该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及享受粮“补”的待遇; 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
非农户口落农村的意思就是变成农村户口了.按照农村户口的规定,理应是要分得田地、宅基地的,但是实际会有现实的一些制约: 1、根据目前的户籍制度来讲,农转非只要符合政策都好办理.但非转农会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如需要全村人的同意、如拆农业补贴,如果\农村\分地\户口非农户口落农村的意思就是变成农村户口了.按照农村户口的规定,理应是要分得田地、宅基地的,但是实际会有现实的一些制约: 1、根据目前的户籍制度来讲,农转非只要符合政策都好办理.但非转农会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如需要全村人的同意、如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可以 你要你的地还有 就有粮食直补
补贴是跟着地块走的,不能跟户口走.因为原来村的地块不能划转到你现在的村里
好像是没有了
户口被注销了 ,粮补已经不能够领取了
这个只要地不分开,还是按原来的账户打就可以了那个不用担心的,你自己私下里分就可以.
都二十几年了你怎么一直没补办啊?迁移户口应该有准迁证,一个是到开具准迁证的派出所去调取档案,一个是到出生地派出所,因为那里有你的出生落户档案!可以证明你的身份! 其他问题到派出所详细咨询
说点个人意见与众友交流互动:
第一点,给种粮农民财政给予一定补贴是***一项惠民政策,广大粮农实实在在,白银真金得到了红利。
第二点,所问户迁了,地还种,能得种粮补贴吗。
对此,一些地方在操做上有些区别,一是户补,按农户分地时的分地信息给予补贴。二是地补,以农户当年种的作物面积补贴。
不论何种形政策的本意,初衷是给种粮农民给予一定财政“红包”。
第三点,所问有三点关系,一是粮补政策仍在执行,落实。
二是,财补款,给谁享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是实际中怎么操作要与所在地村委会,***农经站对接,沟通。
以何种方式发放视当地问题而定了。
由上,财政这儿补贴是宏观,而执行,落实要结合实际问题来办了。
我的观点,谁种地,补给谁比较客观。
现实中,有些农户将地流转了出去,不再种地,却还要享受种粮补贴,对此,形成三角关系,地主,种粮人,村委会(农经站),三者关系中,交点在户主或是地主与种粮人的关系。
二者关系怎么协调,平衡财补利益要协商了。
「原创」
户口迁走后,农村土地还种,还能享受粮补吗?这要根据具体人情况而定。如果你的户口不是转非农业户口,土地还在承包期内,在新的地方没有承包权,你原所在地的承包地,还能继续享受国家粮食补贴。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承包到尸,30年不变。现在又在原承包基础上再延期30年,并进行了土地确权。你的户口迁出,承包权沒有变,不会影响你享受国家粮补。但是必须是自己来耕种,如果是专包他人耕种,粮补应由他人享受。同时在你的承包期间,土地可以正常专包与流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在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完全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享受粮补的待遇。
如果你迁出的户口为非农业户口,按照26条第二款的规定,应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能享受相应的补贴。
再者,你迁出户口,在新居住地未取的承包权的,符合《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并可以享受国家粮补的待遇。
以上为个人观点,供你参考:如有不正之处,请留言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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