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恒星

南宁二手汽车自燃案,南宁二手汽车自燃案件

恒星 昨天 4
南宁二手汽车自燃案,南宁二手汽车自燃案件摘要: 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自燃,南宁一小区电驴再引火灾, 你怎么看?南宁:电动车出租屋内突然起火,消防装置及时扑灭, 你怎么看?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自燃,南宁一小区电驴再引火灾,...
  1. 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自燃,南宁一小区电驴再引火灾, 你怎么看?
  2. 南宁:电动车出租屋内突然起火,消防装置及时扑灭, 你怎么看?

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自燃,南宁小区电驴再引火灾, 你怎么看?

说起电动自行车,可以说是这些年时下最方便的交通工具了,取而代之了上个世纪城市乡村满胡同窜的摩托车。方便是方便了,却因为停放缕缕出现问题,居民住宅楼道属于居民上下楼行走的公共区域,停放在公共区域,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不便,还带来安全隐患。有的电动车充电质量问题,或者操作不当等等问题,都是发生火灾的导火索,小区物业监管不到位,车主没有安全意识及车主个人素质太差,监管部门治标不治本,所以就会造成事故火灾的再次发生,希望每个社区和物业加大力度,为了你我他,大家有一个好的安全的环境尽职尽责,也希望电动车主以后能自觉的来维护楼道的通畅,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也建议有关部门提供一个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的网点,以后电动自行车就像手机一样普遍,给自己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别忘记不给别人带来麻烦


南宁:电动车出租屋内突然起火,消防装置及时扑灭, 你怎么看?

据网上的数据统计,2018年南宁人口750多万,电动车达到200多万辆,相当于每户一辆电动车!

而发生电动车充电起火的事故,地点多发于城中村出租屋。造成起火的原因,1:两栋出租房之间的距离一般比较近,四面遮档,通风不敞,更容易使充电器发热!2:出租屋使用的电线达不到标准,极易引发短路!3:一般在老出租屋是没有集中充电设备的,都是私人拉线,而最主要的是,充电时长没有监控,什么时候下班什么时候充,往往一晚充八个钟至十个钟,造成充电器负荷,发热起火!4:没有完善的防火预警设施,无灭火喷淋系统!灭火器都少!

南宁二手汽车自燃案,南宁二手汽车自燃案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题目说电车起火,灭火系统及时扑灭!虽没说到地点,但应该是些新型小区楼盘吧!这些小区能做到电车集中摆放,有监控,有灭火喷淋系统,全天有安保盯住,才能做到一起火马上及时扑灭吧!

如果能强制性在出租屋加装灭火设施,将能大大降低电车充电起火造成的人与财产的损失了!虽然不太可能还是希望早日实现!

关于电动车起火***媒体报道不少,但这次南宁一出租民房引发的火灾却让有关部门拿来做教科书式的样板,把事故现场作为消防观摩点,让附近居民和相关部门的人员前往观摩学习,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到底这次事故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呢?

南宁二手汽车自燃案,南宁二手汽车自燃案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安装有安装有简易的警报系统。这次事故刚发生,警报就响起来,由此引起周围群众的注意,并及时安全地疏散。因为事故发生往往是悄无声息的,特别是电动车充电引起的火灾,一开始都是从冒烟开始,慢慢地出现火苗,越烧越旺…...等到火势很大的时候往往就很难扑救了。

2.安装有安装有简易喷淋装置。这是我们感到蛮出乎意料的地方,因为很多出租屋房东,为了节省开支,往往不会安装这些东西,这个事故中,和事故车辆放在一起的还有十几辆电动车,过往的事故告诉我们,只要一辆起火,旁边的其他电动车往往难以幸免于难,而这次事故中只有两辆车被烧,其他车辆仍然安然无恙,正是这个喷淋装置自动启动喷淋起到了很好地阻止火情扩大和蔓延的作用。

3.房东专门辟出一间房来专门安放电动车。不像有的人电动车直接开进家里充电,旁边就是家具、家电甚至床铺,一旦起火,就很容易殃及旁边的家居用品,甚至导致人员伤亡。本次事故中,电动车是单独放置在一间十多平米的房间里的,除了电动车再也没有别的物件和摆设,哪怕其他的电动车全部着火,也不会延烧到家里,更没有对当时正在熟睡的住户造成伤害和影响,也利于人员的疏散,很好地做到了阻断和分隔。

南宁二手汽车自燃案,南宁二手汽车自燃案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南宁是一座骑在电动车上的城市,拥有200多万辆电动车,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每时每刻都有电动车在充电,如果消防意识不够,操作不当,就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车主、业主和物业管理和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都应该时刻敲响消防警钟,学习该案件中的作法,及时整改,让电动车更好地为我们出行服务,而不是给我们带来灾难和痛苦。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nwpw.com/post/36023.html发布于 昨天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