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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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 06-12 10
余姚二手汽车网摘要: 宁波余姚一男子通过司法拍卖购得一套自建房,房子买了,人却住不进去,这事你怎么看?宁波余姚一男子通过司法拍卖购得一套自建房,房子买了,人却住不进去,这事你怎么看?通过司法拍卖所得房屋...
  1. 宁波余姚一男子通过司法拍卖购得一套自建房,房子买了,人却住不进去,这事你怎么看?

宁波余姚一男子通过司法拍卖购得一套自建房,房子买了,人却住不进去,这事你怎么看?

通过司法拍卖所得房屋,自己却住不进去?这是为什么

从整个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到其中的原因:宁波余姚的郑先生通过司法拍卖买栋自建房,房产证都已经办下来了,各项手续齐全,但房子里一直住着两位60多岁的原房主,始终不愿搬离。这就是传说中的老赖。

当地***和居委会多次调解都未果,据原房主说,这幢房子是他们老两口自己建的,后来自己儿子要做生意就将房子抵押贷款,由于合伙办厂的朋友将款骗走了,导致后来贷款还不起,房子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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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让买主多掏8万元?凭什么来帮你们解冻退休卡?

而据两位老人说,自己两口子没有工作,身体又不好,并不是不愿意搬,希望买主赔他们两口子8万元,再帮忙将退休卡解冻,这样子他们就同意搬离。答主只想说一句:人至贱则无敌。

其实在这位买主之前还有一位买主,但同样因为这两口子不愿搬离房屋而无疾而终。最后那位前买主只能通过将这栋房屋进行抵押******,然后不还银行***,迫使***再次查封这栋房屋,才得已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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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官们,看到这里相信都看明白了这老两口的心思了。就是想通过这种无赖行为,再为自己捞点本钱。

作为买主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购得此房屋,凭什么还要再多出8万来可怜你们老两口子?自己儿子惹的事就应该找自己的儿子解决。***执行力度不够大,这也助长这种无赖的风气。

根据报道,郑先生通过司法拍卖以154.5万元购得240平的房产。低价购得房产并未带来喜悦,反而一年都未能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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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通过***司法拍卖买到房价相对校低的房产,却发现在房产交付、过户时却经常出现***烦。这里面可能存在共有有,可能存在租赁,可能住着与案件有密切关系的人,甚至就是执行人本人或者他们的家人,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打死都不会走。

这些诸多原因导致***无法清场腾房,甚至***会在拍卖公告中写明不负责清场,只能由买家买下后自行清场。部分房产甚至存在过户问题,部分竞拍者发现拍卖之后无法过户,但因***在公告明确说明,所以***也不会协助进行办理过户。

所以对于房屋拍卖,竞拍者需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

***生效的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被执行人的父母无理由强占房屋已经违反法律规定,郑先生可以通过***强制执行进行腾房。当然也可以另行诉讼要求***协助进行腾房,不管怎么样,总是需要折腾一方。

呵呵,各位律师答主的回答我大概瞄过了,字里行间也只能存在着愤怒,拿着各种律法条文,义正言辞的谴责这一对“老老赖”,除了如此,还能能怎么办?

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难道要执行法律,让一对老年夫妇露宿街头,饥寒度日吗?这是没道理的,也是我国传统观念,以及现阶段社***不容的。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这样做是会受到谴责而且唾弃的。

郑先生于2017年9月通过司法拍卖,花费154.5万元在宁波余姚买了一栋240平的房子。

2017年10月拿到了房产证,但因原房主一60多岁的老夫妻就是不肯搬“霸占”着已属于郑先生的房产不肯搬出来。


据老人说:“我儿子之前被人骗了嘛,说是和人去做生意,开厂子赚钱,但是没想到对方拿到钱就跑了,他把这栋房子给抵押出去了,我们不是不搬,是搬走了没地方去嘛!”而且据记者了解到,当年为了给这不争气的儿子去“做生意”,他们还外借了十几万,到现在也没还上。


大爷大妈说儿子的事情和他们无关,是生是死都不认了,目前也不知道他们儿子的行踪。

第一,司法拍卖的时候就应该事实清楚,或许提供地址电话联系方式,让人家知道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第二,司法拍卖的时候就应该考虑退路,如何安排老夫妻,比方留下一部分资金,搬一个小一点的房子。

第三,郑先生已经到了这一步,找谁也不会强制执行。如果有实力,不如做个善事,给老两口安排一个小一点的地方居住。(这样想就通了:反正当时买的不贵。)

不拿对策出来,一味地强调法制,或许一味地指望强制执行,目前都是行不通的。

买了房子却不能住,你说郁闷不郁闷。

***回顾

1、2017年9月,宁波余姚的郑先生通过司法拍卖在宁波余姚购得一栋240平的房子,共花费154.5万元。

2、但是半年多过去了,房屋的原主人一直不肯搬出去。

3、原来是原主人的儿子和人说生意抵押了房子,没钱还,房子就别银行查封了,后来还被***拍卖了。

4、原主人说自己穷,没有生活来源,要求郑先生补偿他们8万元,帮助他们解冻退休卡才肯搬走。


我的看法

买房不要买司法拍卖的房,很麻烦,如果该房子是别人的唯一房产你还不能赶别人走等。

做人要讲道理,不是你的东西就让出来,别想着找别人找好处。

我是农村大学生。大家如果认同我的观点,请帮忙点赞,评论,转发;如果不认同我的观点,也可以留言抒发自己不同的见解。

买到手的房子还惹了一肚子的气,想住住不了,这是为那般?!

***回放:

余姚的郑先生去年九月通过司法拍卖买了一套房子,可房子里一直住着人。房子是一栋二层楼房总共二百四十多平方。去年九月底拍到的花了一百五十多万。

去年十月就拿到了房产证,房子已经属于他了。可一直没法入住。到***和居委会求助两边组织了很多次调解,对方就是不肯搬走。

据了解房子是老两口自己建的,儿子做生意把房子抵押了,然后银行***还不上,就被银行查封了。但是他们拒绝透露儿子的去向。

他们不是不愿搬走,只是老两口年纪大了也没有工作,身体又不好。让他们搬出去,实在不知道该去哪儿。儿子要做生意他们还向别人借了十几万,也没有着落。

郑先生再次来到余姚人民***求助。负责处理这件事的法官在外出差,他在电话里说等他回来会帮着处理此事。

我的看法:

如果老人没有别的地方可住,房产证也不是儿子的名字,那么即使抵押了也不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吧。当抵押要执行抵押物时,***或者相关部门在处理上也会很谨慎。 如果房屋的产权属于老人,儿子的抵押应该视为无效才对。老人的儿子做生意失败,抛弃老人而去,最后落得个人财两空。老人连养老的房子都没了。尽管老人的固执行为很可恨,但是我感觉他们还是挺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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